第八届“博博会”于2018年11月23日至26日在福州市举办。期间,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和福建博物院主办的“让文物活起来——文物保护利用法律论坛”于11月24日在福州市举办。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副司长金瑞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法律专委会成员和文博单位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由法律专委会主任委员黄哲京主持。
文物是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是不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金色名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对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我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保护为主,抢救为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文物工作的基本方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是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
金瑞国副司长在讲话中阐述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作为文物博物馆从业者,要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高对文物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升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划定文物保护利用的红线和底线,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金瑞国副司长还谈到,依法治国体现在文博领域,就是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希望法律专委会继续发挥学术优势,积极顺应形势,着眼全局,把握机遇,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切实积蓄发展动力,发挥好法律专业委员会作用。
本次论坛上, 围绕“让文物活起来——文物保护利用”的主题,故宫博物院李袁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云霞、重庆师范大学吴辉、泛华易拍(北京)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吴炜鹏、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穆永强、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李亮、江门市文广新局刘利元、北京中瑞律师事务所王淑焕、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彭蕾、中国国家博物馆候珂、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陈全、武汉中山舰博物馆吕昌霖等12位专家学者从法律角度,阐述了如何加强对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升文物安全保障能力,拓展文物资源利用方式,完善基础保障体系,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地方文物保护立法质量,提升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专家学者的发言,对与会者进一步理解“让文物活起来”的深远意义有诸多启发。
此次论坛的举办,为全国各文博单位搭建了法律交流的平台,成为联系和沟通各文博单位与法律界互动的桥梁和纽带,从对“让文物活起来”法律问题的探讨,使我们更加明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若干意见》突出的亮点,就是把新时代文物工作、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放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中来推进,文物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断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的深远意义。与会代表表示,我们作为文博、法律工作者,应继续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适度合理利用。要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高对文物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各项工作。